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
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
?
一、总则
为压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,规范全局及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,提升全员安全履职能力,防范化解行业安全风险,结合本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、聘用人员,以及辖区道路运输、工程施工、公路养护、驾培维修等行业企业从业人员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局安委办: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,组织集中学习、专项培训,督促制度落地落实。
(二)各业务股室:结合分管领域安全风险,开展常态化业务安全培训,抓好岗位安全教育。
(三)行业企业: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,开展岗前、在岗、转岗、复训培训,留存完整培训资料。
三、主要培训内容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工作部署。
(二)安全生产治本攻坚、隐患排查整治、防灾减灾、消防安全、极端天气管控等专项工作要求。
(三)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标准、隐患识别、事故上报与应急处置流程。
(四)客运、货运、工程施工、公路养护等行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、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案例。
(五)应急避险、自救互救、应急设备使用、突发事件处置实操知识。
四、培训频次与形式
(一)机关内部培训
1.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。
2.全局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学习。
3.各股室常态化开展岗位自学、业务研学,每月完成规定线上学时。
(二)行业从业人员培训
1.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及复审考核。
2.企业每月开展一线从业人员安全例会培训,新员工必须经岗前三级安全教育、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3.结合节假日、汛期暑期、冬季冰冻、安全生产月开展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。
(三)培训形式
1.采取集中授课、警示教育、现场实操、应急演练、线上学习、以查代训、交流研讨等相结合的方式。
2.培训实行签到管理,坚持学、训、考、评闭环管理,培训后通过测试、心得、提问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。
五、责任追究
(一)将企业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、年度质量信誉考核。
(二)未落实培训制度、培训造假、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隐患或事故的,依规严肃追责问责。
六、附则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。